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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监管总局:禁止使用给猪肉“美颜”的生鲜灯,12 月起施行

发布时间:2023-07-27 13:15:38来源:
7 月 26 日消息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 7 月 22 日发布了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,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,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。

查询电商平台发现,目前各店铺生鲜灯相关产品的销量大多在几百件,有的甚至专门提到可以选择多种颜色。

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共 51 条,自 2023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, 附主要内容如下:

 

《办法》强化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食品安全责任,规定市场开办者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、签订协议、入场查验等管理义务和销售者履行进货查验、定期检查、标示信息等主体责任;明确了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的案件通报和移送制度,细化了具体通报情形。 《办法》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,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列为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的有效凭证之一,并鼓励优先采购带证的食用农产品;同时明确提出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的基础上,鼓励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通过应用推荐性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以及团体标准等促进食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。 《办法》针对群众反映“生鲜灯”误导消费者问题,增加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;明确鲜切果蔬等即食食用农产品应做好食品安全防护,防止交叉污染。此外,结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以个体散户为主的突出特点,按照“警示为主,拒不改正再处罚”的基本原则设置法律责任,将部分条款的罚款起点适度下调。

 

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:点此查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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